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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给民营医院政策松绑 民资“入医”提速

    扩大医疗资源、改善群众就医条件,是福建省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近年来,福建省积极探索,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社会资本办医环境持续改善,民营医院成为城镇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规划,2015年,福建省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左右。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

    2011年、2012年,福建省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不仅明确社会资本依法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服务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技术准入等只要符合准入条件,均不受限制,还细化了15项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涉及财政、税收、水电气价格、建设用地、金融贷款、保险、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许多方面。

    政策松绑,等于为民营医院发展打了一针强心剂。去年以来,进入福建省医药服务行业的社会资本逐步增多,其中不少投建大型项目。

    今年3月,在厦门举行的中国社会资本办医论坛上,省内4个社会办医项目签约。其中,厦门市卫生局与厦门眼科中心集团签订的厦门眼科中心二期项目,目前已开始建设桩基础,预计全部工程2年内竣工;福建民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参与建设莆田市中医院项目,计划5年内建成这家三级中医院。

    对《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这一政策,福建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全资新建民营医院外,我们还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建设,鼓励有资质人员依法开办个体诊所,鼓励境外资本在我省举办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鼓励拥有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境外医疗机构与我省公立医院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