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物价部门获悉,《扬州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则》正式出台。新规明确,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但要调整价格时,应提前一周予以公示。新政策还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大处方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良诊疗行为。
非公非营利医疗机构,不允许私设收费项目
记者采访获悉,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分为两类,一类为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扬州市民比较熟悉的东方医院、友好医院等都属于这类;一类是非公立营利性医院,施尔美美容医院等就属于这一类。
这两类非公立医院有何区别呢?市物价部门收费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王庭庆解释,“非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机构虽然允许医院自主定价,但具体的收费项目还是要按照《全国医疗服务项目规范》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不允许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比如,有些非公立非营利性医院病房提供空调、微波炉,但不可额外收取电费,因为住院费用里已经包含了。”
王庭庆解释,“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不仅可以自主定价,还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项目,也就是说,如果这类医院提供空调、微波炉,是可以收取电费这个项目的。总体而言,虽然我市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数量比非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机构多,但体量相对较小,主要以医学美容,牙科诊所为主,普通看病的医院大多都是非公立非营利性医院机构。”
非公医疗机构调价,应提前一周予以公示
“新政策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王庭庆介绍,根据新规,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在显著位置采用公示牌、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以及举报电话等,并严格执行公示的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因为医疗收费项目比较多,我们要求医疗机构,把主要的收费项目在电子显示屏上公示,一些次要的收费项目可以编辑成册,放在前台或者收费处等便于查找的地方,供市民查阅。”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是不是意味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可以随意变动?王庭庆介绍,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时,应提前一周予以公示。“此外,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实行住院清单制度,免费向患者提供住院每日费用清单和住院总费用清单。”
“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费用查询制度,设立查询服务的机构、人员和查询设施,免费向服务对象提供医疗服务价格的查询服务。”王庭庆表示,非公立医疗机构要杜绝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不合理用药、不合理使用耗材、大处方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良诊疗行为,“一旦发现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实行收费公示,或在标价、公示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相互串通涨价,操纵医疗服务价格;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将受到物价部门的严厉查处。”
非公医疗机构价格会大涨?不同价医保就不报销
可能有不少消费者要问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这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出现大幅上涨,或者涨幅过快呢?
“这个还请广大消费者放心,我市人社部门有规定,如果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不与同等级的公立医院同价,就不被纳入医保基金。”王庭庆介绍,这从制度上保证了非公立医疗机构不能乱涨价。
王庭庆表示,以东方医院为例,虽然是非公立二级医院,但如果医疗服务价格与公立二级医院不同价,那么医保就不予报销,所以尽管实行市场调节价,也不会出现大幅上涨,或者涨幅过快的情况,因为对于医院而言,不能报销,将会失去大批患者。
来源: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