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2月20日上午在第二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对“让退休人员缴纳一定比例医保费用”的政策取向提出异议。他表示,除非改变医疗保险目前的现收现付制度,否则让退休职工医保缴费,实际上是承担了双重缴费责任,不太公平。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乌日图认为,医保的个人账户是用于门诊医疗和住院的个人自付部分,是一个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制度。乌日图指出,“在这个制度安排下,退休人员之所以不缴费,就是因为他们在职时已经缴纳的医保,不仅为自己也为当时的退休人员承担了医保支付的费用。他现在退休理应由现在在岗的职工承担。”
据现行《社会保险法》第27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起,医疗保险实行的就是当期支付、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现收现付制度。然而如今我国人口结构已然发生变化。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自2012年以来连续下降,预计“十三五”时期继续减少1000万人以上,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减。同时人口老龄化加剧,2014年末老龄化率达到15%左右,高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约5个百分点。
同时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829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7255万人。这意味着3个在职人员正负担着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而退休人员仍在快速增加。
在此背景下,医疗费用逐年攀升。我国医保基金数额虽收入大于支出,然而收入增速已持续几年落后,多地医保基金入不敷出已成常态。中国社科院2015年发布的《“十三五”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指出,如果制度要件不变,全国多数地区的职工医保基金将在2020年前后出现基金缺口,医保改革势在必行。
近年来,外界对退休职工缴纳医保的关注日益增长。财政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首期《求是》刊文,指出“改革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这被视为退休职工缴纳医保释放的有力信号。
据《新京报》报道,对于“退休职工缴纳医保”,乌日图指出:“这不只是一个群体交钱不交钱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全面系统研究的政策。必须注重制度的严格和政策的连续性。”乌日图认为,目前全国退休人员退休金平均水平是2200元,“这样一个退休金水平也仅仅是维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