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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项举措为社会办医“松绑”

  16项举措为社会办医“松绑”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中16项举措使民营医院成为最直接的受益方。

  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措施》中的放宽社会办医的准入条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等“松绑”举措,将全面盘活社会办医,并最终促进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

  现状:缺少利好政策医师资源匮乏 民营医院发展受阻

  社会办医由来已久,此前国务院就曾发布过个鼓励社会资本办医的指导意见和措施。然而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尝试,在一个非市场化的医疗大环境下,民营医院也暴露出了发展所面临的诸多挑战与困境。

  记者走访保定市内几家民营医院后了解到,尽管民营医院近两年发展迅猛,但与公立医院相比,仍属于“弱势群体”。有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我国民营医院占比已达到46%,然而民营医院的门诊及住院比例却只在10%。

  保定市同济医院院长马志邦表示,骨干医师资源的匮乏是现阶段社会办医的首要难题。在他看来,当前民营医院人才梯队处于两个极端,一是返聘公立医院退休后的优秀医师,一是培养一些刚毕业的学生。对于有经验、有能力的骨干医师来说,公立医院仍是现阶段的首选。此外,税收、医保等一系列的利好政策也使得天秤更倾向于公立医院。

  与此同时马志邦表示,基于政策及就医观念的影响,民营医院很难在人们心中形成一个可靠的印象,民营医院若要发展迫切需要一个公平的内、外环境。

  措施:16项举措把脉 助推多元办医格局

  对于众多面临困境的民营医院而言,此次《措施》的发布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从放宽准入门槛,到丰富投融资模式,再到与公立医院间的医师、设备等资源的流动与共享,这些实质性举措倘若推行得当,势必将打破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局面,推动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

  看点一:放宽前置审批取消办医规模限制

  该《措施》中明确,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与此同时,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将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合理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数量和规模,拓展社会办医发展空间。

  马志邦称,此前准入条件限制是社会办医的一道难以迈过的“坎”,一些社会资本往往因为达不到要求而被阻拦在外。一旦硬性要求放宽,将会全面盘活医疗格局。

  看点二: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民营医院将纳入医保定点

  《措施》明确,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和规范医师在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之间流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山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务人员在学术地位、职称晋升、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不因多点执业受影响。此外《措施》中要求,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知,医师多点执业并非是一个新鲜事,然而自政策实施以来,医师多点执业在推行的过程中往往受阻。公立医院普遍认为自身培养医师不易,此外一旦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认定、赔偿等问题都会引发纠纷。因此要落实此项措施,仍需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配套措施。

  看点三:完善监管措施优化民营医院发展环境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也了解到,患者对于民营医院最大的顾虑便是医疗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是否会遇到过度医疗的情况。

  为此该《措施》明确要求将完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推诿患者等行为,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退出机制。

  与此同时,还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推进信息公开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一定期限内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引导参加医疗责任险。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出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管理细则,明确对经营性质、资金结余使用等的监管办法。

  来源:燕赵都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