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起,黑龙江将对省内3500余家社会医院进行“诚信”评选,有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民营医院将被公示。
“诚信社会医院’创建活动每两年组织一次评价工作。”黑龙江省民营医院机构协会会长董晓东说,“过度医疗、发布虚假广告、不合理收费等有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民营医院将被记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按照《创建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诚信社会医院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服务,严禁开展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确保所有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杜绝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透明,每日提供费用清单,让患者知晓消费情况。
诚信经营是民营医院生存的命脉,民营医院主要依靠患者的口碑,不诚信经营必定会遭到淘汰。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及城市化扩张,公立医院的饱和状态难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社会办医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但与公立医院相比,患者对民营医院的信任程度相对要低。尤其一些中小型民营医院,在管理中缺乏依法规范的服务理念,缺乏对医疗质量的有效监督,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黑龙江省创建诚信社会医院活动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依法规范医院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诚信评价培育一批依法执业、管理规范、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社会办医疗机构,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