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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社会办医 已建成境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11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意见》引人注目的亮点是,“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将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记者13日在江苏省卫生厅了解到,2000年起,境外资本可在江苏以合资或合作形式举办医疗机构,目前已有11家。江苏尚未收到港澳台服务提供者新建独资医院的申请。
 
    据江苏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2000年卫生部出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据此放开社会办医的准入条件,现已建成并运行的境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11所。目前,境外资本在江苏省均是以合资的形式出现的,且对其入股比例有所限制,境外资本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70%,内资比例不得少于30%。
 
    “这个比例的限制,尤其是内资的不到位所造成的牵制,使得境外合资医疗机构在发展中遇到瓶颈。”该同志认为,外资办医的引入和推广将有效弥补我国目前医疗行业资金短缺、医疗资源紧张等不足,同时,对公立医院的改革,如新理念和新型管理方式的引进,也可以起到借鉴作用。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实行“非禁即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据省医改办介绍,目前江苏全省共有非公立医疗机构9191家,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的29.6%;床位数61665张,占全省医疗机构床位数的18.5%。其中,三级医院13家。江苏省非公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占比均位居全国前列。
 
    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目前江苏省正在制定鼓励社会办医和医师多点执业新的政策措施,加快民营医院的发展步伐,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扩张,主要依靠社会资本发展医疗事业,增加医疗资源总量。从2014年起,公立医疗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政府原则上不再新办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并从严控制现有公立医院的规模扩张,公立医院不得新举债建设,为社会资本办医留下更大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