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泉州市卫生局以“抓住机遇、敢拼会赢”精神,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满足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审批科在机构审批、技术许可、人员准入三方面制定多项可操作性政策,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快速良性发展。
以“绿色通道”助机构审批。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自主选择举办医疗机构的类别。一是引导民办医疗机构向“专、精、优”方向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凸现错位发展,提供特色服务,满足不同需求。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按照“服务上水平、规模上档次、质量上等级”原则,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三是支持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收购兼并、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公办医院改制重组。不同举办主体的医疗机构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机构审批方面将给予“绿色通道”办理。
以“非禁即可”增技术许可。通过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民营医疗机构可灵活地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引进新的医疗技术服务,开展专业特色的医疗技术服务。对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项目,实行“非禁即可”,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无需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许可。
以“双向流动”引人员准入。打破常规,解放思想,充分利用人才的发展空间,鼓励人才“双向流动”。一是扶持非公医院管理人才培养。应非公立医疗机构申请,可选派公立医院具有管理专长的专业卫技人员或管理人员到非公立医院挂职业务副院长,加强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二是支持非公医院技术人才建设。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延长退休(至65周岁),到非公立医院继续工作。三是改革卫生技术人员人事制度。鼓励公立医院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对二级甲等以上非公立医疗机构研究给予高学历、高职称及紧缺专业卫技人员事业编制指标,可与公办医疗卫生单位横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