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赵汇) 3月20日是甘肃省第七个“患者权益维护日”和“12320主题宣传日”,当天甘肃省患者权益维护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甘肃省人民医院举行。
据悉,目前甘肃医调委已在全省14个市、州设立了15个工作站,实现了医疗纠纷调解全覆盖。自2011年甘肃医调委运作以来,截至2月28日,共接到医疗纠纷投诉4697起,符合条件受理了3865起,调解结案3669起,结案率、医患满意度一直稳定在96%左右,协议履约率达100%。
当天的活动主题为“依法、中立、专业、尊重”,旨在引导患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活动中,省卫计委、省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省患者权益维护协会设立咨询服务点向群众普及医疗维权程序、医疗责任保险等知识。来自甘肃省人民医院多个科室的专家在广场提供义诊服务。
长期以来,我省十分重视患者权益保障工作,2011年8月2日,我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维护患者权益处”和“患者权益维护协会”。随后,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相继成立了维权科(股)和维权协会。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院内患者维权工作领导小组、患者维权站和患者满意度回访站。基本形成了机构健全,领导到位的“属地管理,分级调解,按责处置”的专职信访工作及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同时,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积极化解医患纠纷。
延伸阅读 白银一起医疗纠纷调解一年多医患双方终“息争”
患者家属获赔27.6万余元
2016年12月,刚满1岁的小琴入院治疗咳嗽后永远闭上了双眼,带给家人无尽的悲伤。白银一所医院与患者家属发生医疗纠纷,此后甘肃医调委白银工作站作为第三方主动介入调解,然而一年过去了,患者家属与院方仍未达成和解,双方围绕责任认定与赔偿展开“拉锯战”。
幼儿入院后输液死亡,医患双方产生纠纷
2016年12月的一天,刚满1岁的小琴因“咳嗽、有痰数日”住进白银某医院;入院后诊断为:急性支气管炎,给予抗炎、抗病毒治疗,患儿病情平稳;两天后的下午,在输碳酸氢钠的过程中小琴突然双眼上翻、牙关紧闭、面色发绀、四肢冰凉,医院持续抢救1小时后患儿死亡。
女婴的死亡使得死者亲属情绪非常激动,要求院方给个说法。此后,甘肃医调委白银工作站调解员于次日赶赴现场,经过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后,患方接受医调委的调解,并同意先尸检再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划分责任,待责任确定后再组织纠纷的处理。12月6日医患双方共同向甘肃仁龙司法鉴定中心提出申请,委托鉴定患儿死亡原因司法鉴定;医院对患儿死亡承担多少责任司法鉴定。
2017年1月23日甘肃仁龙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称:1.患儿死亡原因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多脑器官功能不全(肺、脑、心、肠)重度肺水肿导致呼吸功能衰竭猝死;2.患儿死亡与医院医疗行为之间存在间接因果关系,医方存在过错;3.由于医、患双方提供的药品,目前需要重新补充委托对药品进行检验后另行补充鉴定;4.医方需要提供病毒的检测、心电图、血气分析、电解质、胸腔及CT或核磁等资料后另行责任比例划分。由于鉴定意见书未对责任进行明确划分,第一次调解医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协商医患双方同意,补充资料申请补充司法鉴定,委托鉴定事项:责任比例划分(过错比例)补充司法鉴定。
白银工作站调解无果,患者家属状告三部门“不作为”
此后鉴定中心先后于2017年3月24日、9月14日分别出具了两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划分的过错责任比例分别是:20%-40%、25%。因对划分的过错责任比例有重大分歧(患方认为过错责任比例应是两次补充鉴定意见叠加65%,医方则认可过错责任比例应是第三次鉴定意见25%),几次调解(甘肃医调委白银工作站、白银市司法局)都难以达成一致,且调解中患儿亲属情绪失控,对医方及调解员进行围攻、恐吓、辱骂,调解员一度不得不中断调解求助于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干预下,调解才得以继续进行,但始终在责任划分上未达成共识。
此后,患儿亲属先后以“医方故意拖延、白银市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医调委不作为”向甘肃省司法厅、卫计委、信访局进行多次投诉。2017年11月7日甘肃省司法厅将患儿亲属的投诉意见转至甘肃医调委,甘肃医调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该纠纷的处理,决定该纠纷由甘肃医调委直接管辖,并指派兰州调解二组负责调解。
兰州调解小组二度调解医患双方签署协议
面对如此僵局,兰州调解二组调解员继续与双方沟通,以期达成协议。2017年12月5日、8日先后两次和患儿亲属在兰进行沟通。
随后,调解员找到了处理此次纠纷的突破口。他们明确告知患儿亲属,纠纷迟迟解决不了的主要原因是甘肃仁龙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对过错责任划分不明确,三次鉴定意见前后不一致且相互无连续性,使得医患双方对过错责任的判断产生了更大的歧异,现在解决纠纷的关键还是责任划分。根据甘肃仁龙司法鉴定中心2017年11月30日给白银市医疗调解委员会的公函的建议,可以考虑再次确定过错责任比例,责任比例确定后再组织调解,患儿亲属认同调解员的看法和处理纠纷的意见。
2017年12月15日调解员向甘肃医调委申请重大案件讨论专题研究该案件的责任认定的可行性,经讨论确认由医患双方再次向甘肃仁龙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责任过错比例。2018年1月4日该鉴定中心出具了第四次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医方承担55%责任。
调解员在征求医患双方的意见后,确认医患双方都接受鉴定意见,就赔偿数额及鉴定费、患儿遗体存放费用(遗体仍在医院太平间存放)先后三次和医患双方进行交流。根据相关法规,医方应赔偿患方医疗费477.52元、护理费23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0元、死亡赔偿金475340元、丧葬费27226.5元合计的55%(患者未提供交通及住宿费用票据),共276849.11元,经协商医患双方接受调解员的调解意见并于2018年1月26日签署了调解协议书。
2018年2月2日,调解员经回访了解调解协议书已履行完毕,患儿遗体也已安葬。此后,患儿亲属还专程从靖远赶到兰州为甘肃医调委赠送了一面锦旗,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介绍,省医调委目前由具备医学、药学、法学、心理学、保险等专业资质的人士组成,他们让“久治不愈”的医患纠纷寻找到了方便快捷化解的新途径。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