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每个人都将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近日,国家卫计委、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勾勒出全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体两翼”。
文件提出,2016年,全国将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而且重要突破点在于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
按规划,全国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首批对象包括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同时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为了吸引更多医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列,国家提出了一揽子激励举措。例如,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壮大家庭医生队伍。
谁提供服务?
顾名思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是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乡村医生在内的家庭医生。但个体医生并非国家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对象。
原则上,签约服务应当采取团队签约服务模式,团队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同时,二级医院应该选派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作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关键举措,国家还是鼓励发展组合式签约模式。即居民可以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包括家庭医生或其团队在内的“1+1+1”组合签约服务模式。
可享受哪些服务?
原则上,家庭医生团队应该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服务。
为了增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居民的吸引力,国家鼓励各地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
按照规定,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如何吸引家庭医生?
为了增加医生们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国家更是提出了一揽子举措。例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
对于二级以上医院,国家要求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此外,根据文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通过相应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
更重磅的举措是,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
来源: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