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八部委发布了《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月25日东北姑娘在北京怒斥号贩子事件引发舆情后,北京市卫计委迅速出台了治理倒号行为的管理条例,此次“通知”的出台实际上是北京模式向全国范围的推广。。
该通知针对医生个人、医疗机构、网络医托和号贩子的管理均有明确规定。
医生:禁止手工加号 禁止与商业网站合作加号
“通知”规定:取消医生个人手工加号条,利用信息系统统一严格管理挂号加号,切实落实复诊预约、诊间预约和转诊服务等措施,结合医院实际逐步推行知名专家团队服务模式。
对医院内部人员参与倒号现象“零容忍”。严禁医务人员通过商业公司预约挂号加号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医疗机构:倒号致严重负面影响者追究院长责任
对医院存在制度不落实、甚至内部倒号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对采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医疗机构,探索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加强惩戒。
患者:推进预约诊疗,实名挂号,实名就诊
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鼓励医疗机构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预约、移动互联网预约、自助机具预约等非人工预约方式占比,逐步实现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
强化身份校验,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医院挂号系统平台与公安机关身份认证系统联网,落实实名制挂号、实名就诊制度。
“号贩子”上黑名单 “网络医托”依规定查处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公安机关查处的“号贩子”身份信息,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中心建立“号贩子”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网络医托”的互联网企业。
舆情关注
“通知”两处强调了医院需要对社会舆情加强关注:加强对医院服务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的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合理就医预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敏感事件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置,及时准确发声,防止负面情绪放大扩散蔓延。
要密切关注近期相关舆情变化,认真梳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信息发酵扩散。
附件:
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05-03
国卫办监督函〔2016〕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综治办、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医药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着力解决“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等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公平就医秩序,国家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成立全国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工作协调办公室,并联合制定了《集中整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专项行动方案》(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