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新的改革探索方式,要进入我国积重难返的医改领域,必定备受关注,也会引来较大争议。反对发展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的流行观点主要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从政治和伦理角度出发,如公立医院入股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与公益性相冲突,会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不平等;另一方面是从经济风险出发,提出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医保基金亏空等风险。对此,本文逐一进行分析。
观点一:由于公立医院不是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医院中有国有资本,因此也不可以是营利性。
从地方探索来看,混合所有制医院有营利性的,也有非营利性的。如设定为营利性,则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也便于国有资产方和社会资本方明晰各自的出资和收益。但是公立医院入股营利性的混合所有制医院,有违公立医院非营利性属性和公益事业单位性质。所有反对声中对这一问题最为集中,语气也最为激烈,如“允许公立医院参股营利性医院,突破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底线”、“相当于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办的医院,还要再去挣患者的利润,世间罕有!”貌似站在了政治伦理的制高点上,但仔细分析,其逻辑上有严重缺陷,也有偷换概念的嫌疑。因为这一观点把“医院中的国有资本”直接等价于了“公立医院”。
当前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已越来越强调“国有资本”的作用,淡化“国有企业”的身份。所谓公立医院入股营利性混合所有制医院,并非是“公立医院”入股,而应该是在地方政府主持下的国有资本的入股。混合所有制医院的股权所有者,一方是社会资本,另一方应该是地方政府或部门下属的资产管理中心。因此混合所有制医院建成运行后,社会资本方可按股权获取投资回报,政府方也可按股权获得回报,再投入到公立医院的自身发展或其他医疗卫生事业上。国有资本所取得的回报,其用途和流向应有严格的监督管理,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支持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医疗服务,绝非公立医院的“创收”和“盈利”。
观点二: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只有非营利性的公立医院才能提供。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医改的主要方向。但是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两种思维:一种是政府大包大揽,建立更多的公立医院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来弥补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缺口,这样财政既要补需求方(政府补贴医保的投入)也要补供给方(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这一思维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也是导致当前基层医疗机构效率极低、财政包袱越来越重,“医院、医保、医药”三方面改革纠缠不清的主要原因。
另一种思维是政府重点补需求方,合理安排财政对医保的补贴投入,加快全民医保的覆盖面和保障度。在医疗服务供给侧,主要是开放市场,引入更多的多元市场主体,通过医疗机构之间的充分竞争,使得医疗成本更低、资源效率更高、医疗服务更好。而在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上,医保作为最主要的“买方”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可以制定规范统一的“采购价”,对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一视同仁,公平竞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立医院、非营利性的民营医院、营利性的民营医院,完全都能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观点三:公立医院的品牌、技术、人才等优质资源是国有资产,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医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社会资本不办民营医疗机构,而和政府合作办混合所有制医院,主要原因是民营医疗机构在准入、规划、编制、职称、科研、定价、医保等多个方面仍面临政策障碍。社会资本采取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的方式,一方面希望能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减少政策歧视;另一方面也是想借助公立医院现成的品牌、技术和人才,加快发展。其中最关键的是人才,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在行医资格、事业编制、职称评审和科研项目方面施行差别化政策,导致了医生和公立医院已捆绑在一起。仅凭民营医院的自我成长,在现有体制下几乎不可能培养出成建制的医生团队。而通过公立医院人才队伍的部分分流和“传帮带”,辅之社会资本提供充足资金和设施进行扩招,能在较短时期内培养出新的团队。
那么公立医院的品牌、技术和人才去帮助混合所有制医院发展,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如果政府让公立医院全权自主协商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自然会有风险。但如果合作主体不是公立医院,而是政府或部门下属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谈判合作事宜,则能大大降低风险。其次,公立医院的品牌资源、技术人才支持,究竟折算成多少价值?其实谁也说不准,谁说了也不算,只能依靠市场来评判,必须是政府方和社会投资方以市场公开公平交易的理念,进行谈判议价的结果。最后,因为害怕国有资产流失,索性封闭起来,不让品牌等资产实现其价值的最大化,则反而是国有资产最大的浪费。而且,当前国家大力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推进医疗人才合理流动。此种背景和趋势下,医师是否是医院的“资产”?医疗资源从体制内流出,转入效率更高、有着法人治理结构的医疗机构中,对社会总福利是提高还是减少?都需要颠覆之前的惯性思维,重新思考。
观点四:发展混合所有制医院,使得优质医疗资源集中服务高收入群体,将导致社会的不公平。
这一观点貌似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但其实只要有基本的经济学常识,或对中国医疗服务现状有基本的了解,就知道完全站不住脚。因为首先,优质医疗资源是否需要支付高价?如果不需要或者不愿意支付高价,那么政府唯一的途径就是控制公立医院中医生的收入,尤其是专家名医的收入,并让其尽可能多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带来一系列的后果就是,医生正规收入受限制,很可能就从“旁门左道”中争取应得的回报;医生工作强度大,对患者服务难以保障,导致医患关系紧张;优秀的人才将不再愿意从事医疗服务行业,医生队伍尤其是公立医院中的医生逐渐后继乏人。但如果承认对优质医疗资源是要支付高价的,那么新的问题来了,谁来支付高价?不是患者支付,就是政府买单。而以政府的财政状况,能为所有的中低收入群体支付优质医疗资源的高价吗?
由此可见,政府要体现全民健康上的公平性,一方面是加强市场不愿意提供的供给,如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和边远地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老百姓急需而市场又难以营利的如传染病、精神疾病诊疗服务等;另一方面是发挥医保的作用,让中低收入群体也能得到基本保障。但政府补贴的医保只能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可能为优质医疗服务买单,这是我国发展阶段和国力水平所决定的。同时,允许混合所有制医院中的优质医疗资源服务高收入群体,则既“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又将高收入群体额外支付的高价格通过合理的分成机制回流到政府,用以补贴提供更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何乐而不为呢?而认为医疗机构的盈利动机和患者利益是有直接冲突的,想当然地将医疗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对立起来,则是缺乏最基本的经济学常识。
观点五:营利性的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后,将导致医疗费用迅速上升、医保基金严重亏空。
该观点认为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就相当于把高端服务也纳入了基本医保,即违背医保的初衷,又会导致医疗费用高涨、医保基金亏空。如今看来,这一观点已是非常不合时宜了。首先从政策层面,国家不仅明确支持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也支持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6月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了要将社会办医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政策,不得将医疗机构所有制性质作为医保定点的前置性条件。
其次从实践层面来看,非公立医院纳入医保等于把高端服务纳入了基本医保的观点,既没有逻辑也不符合实际。如前文所述,营利性的民营医院能提供特需服务、高端服务,也能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只要医保在需求侧把关,明确只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并制定规范的“采购价”,供给侧自然应完全开放。且也只有医疗服务的供给方越来越多,才能逐渐从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医保才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广大群众才可能享有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
以上只是选取了理论界较为典型的几个观点,其它反对理由如国际经验证明了会失败、国外教授也警告会失败,以及断章取义高层指示如何如何等,那就更是笑谈了。其实任何一项改革的新生事物,就算理论上假设得很完美,如果不当的人以不当的手段施行,依然会导致失败。但失败并不可怕,只要试点探索、风险可控,失败就是成功的必要成本,更何况地方上已成功的混合所有制医疗机构又何其多。最可怕的是不敢探索、回避改革,面对基层实践创新的冲动,就像害怕打开潘多拉的盒子,急赤白脸地去扼杀。那又何必呢?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