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在年内全面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对医疗服务业来说,取消定点医药机构的资格审查比取消定点零售药店的影响更为重大。长期以来,“医保定点”是医院的一块金字招牌,如果医院获得医保定点资格,那么它就能占据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巨大市场。目前,公立医院基本上是非营利性医院,而民营医院的绝大多数为营利性医院,这些民营医院在医保、税收等政策方面,很难享受与公立医院的同等待遇。难以获得医保资格审批,已经成为民营医院发展的一大阻碍。
今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要求取消地方人社部门实施的医保定点资格审查项目。为此,人社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全国所有统筹地区于2015年年底前,全面取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的定点医药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项目。
人社部表示,今后,各地将主动向社会公开定点医药机构条件,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无论其级别、类别和所有制性质,均可对照条件自愿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成为医保定点机构,社保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前置审批。
这意味着,随着医保资格审批的取消,将有更多的民营医院获得医保定点,有助于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促进医疗服务的改善,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
一直以来,医保、税收等政策对不同医疗机构的区别对待,加剧了医疗服务市场的不公平竞争。近年来,尽管政府不断加大对医疗的投入,但公立医院仍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另一方面,却有相当多的民营医院门可罗雀,陷入经营困境。
应该看到,政府将各类医院纳入医保,其实是政府向社会购买医疗服务的一种行为,无论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只要能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就应该一视同仁地向其购买服务。
但也必须看到,民营医院的资本结构和经营模式,决定了其逐利的本性,导致民营医院容易背离医保政策,谋求自身利益。比如,一些民营医院出现以门诊病人冒充住院病人骗取医保,倒卖医保药品,乃至空刷医保卡套现等现象。
对此,人社部医保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取消医保资格审查后,政府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协议管理,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据媒体报道,完善协议管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一是统筹地区人社部门应及时将定点医药机构的条件向社会公开,包括医药机构规划布局、服务能力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容。二是经办机构要建立公开透明的评估机制,探索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选择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医药机构谈判签订服务协议。三是要不断完善服务协议,除了明确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违约处理等基本内容外,还要体现总额控制指标、具体付费方式和标准、费用审核和控制等内容。四是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履行服务协议,社保行政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管,同时要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方式,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险监督。
可以看出,取消医保资格审批,并不意味着任何医院都可“零门槛”获得医保定点资格,医保定点的准入“门槛”仍然存在。也就是说,今后民营医院仍需经过第三方评估、认定合格后,才能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总的来看,取消医保资格审批有利于社会办医的积极性,增加医疗服务的供给,有助于促进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之间的公平竞争,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监管难题,比如,由于民营医院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不同于公立医院,对定点民营医院的管理和监督,不可照搬对定点公立医院的监管模式,还需强化对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医疗行为。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