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在江苏、安徽、福建、青海四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以来,四省省委、省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先行先试,稳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对全国深化医改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现刊发四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供各地参考。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刘延东副总理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医改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整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实践,全省医改重点领域实现五个全覆盖。
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今年,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已列入国家试点,年底前全部实施综合改革。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药补医”机制得到扭转,提前1年完成国家明确的阶段性改革任务。改革促进了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全省每个县(市、区)级公立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20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综合医院,目前,全省53个县(市、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体运行平稳,取得“两增两减两满意”的改革成效。即:病人服务量和医疗服务收入增加;药品费用及药费占比降低,次均费用增长率降低;群众和医务人员对改革实际效果总体满意。
二、新农合统筹地区实现大病保险制度全覆盖
全省各地已全面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以县为单位人口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市级层面统一医保政策框架,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
三、基层卫生机构达标实现全覆盖
2015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基层卫生专项资金75亿元,占总数的93.58%。今年4月,在全国首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的意见》。全省已有40%的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乡村执助)医师以上执业资质,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目标,所有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达到国家标准,所有基层机构均配有合格全科医生。同时,组织开展医联体建设,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已有医疗集团40多个,所有基层机构都与上级医院结成对口帮扶关系,建立稳定的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改革新模式,开展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的地区,将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统一调配和管理,全省有17个县(市、区)的667名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
四、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已覆盖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全体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项目增加到12类45项。目前,全省孕产妇死亡率4.65/10万,婴儿死亡率3.36‰,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推广大丰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经验,乡村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在全省全面推开,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社区中心比例达75%以上。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医疗卫生支出比去年增长22.1%,高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的增幅。到2017年全省各级政府卫生投入将达到1000亿元;各地的政府卫生投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苏州市政府卫生投入到2017年将达到100亿元。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全覆盖
13个省辖市和约2/3县(市)建成区域健康信息平台基本架构。今明两年,全省拿出7亿元实施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大远程医疗、网络诊疗和健康咨询等工作推进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同时,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按照率先实现“每个居民拥有一名家庭医生、一张居民健康卡、一份完整的及时更新的健康档案”的目标,苏州市建成覆盖市县乡村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大力推进医疗自助服务进家庭,“一卡通”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实行分时段预约,月均预约挂号近10万次,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8.44%。同时建成社区远程影像会诊中心、社区卫生临床检验中心和社区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中心。
来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