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其中与医疗大数据相关的亮点主要是政府数据开放共享。
1总体目标
在未来5-10年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1)民生服务新体系:
在公用事业、市政管理、城乡环境、农村生活、健康医疗、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教育、交通旅游、质量安全、消费维权、社区服务等领域全面推广大数据应用。
(2)法规制度和政策体系:
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2主要任务
(1)优先推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在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健康医疗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数据的汇聚整合。
(2)医疗健康服务大数据
构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计划生育和综合管理业务的医疗健康管理和服务大数据应用体系。探索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检查检验结果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服务,优化形成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鼓励和规范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应用研究,构建综合健康服务应用。
社会保障服务大数据:支撑大数据在劳动用工和社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监控……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效果跟踪评价等方面的应用。
来源:健康界